近日,*ST海越(SH600387配资炒股配资家门,股价1.92元,市值8.99亿元,以下简称海越能源)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方收到浙江证监局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合计被罚超1200万元。其中,错误使用“总额法”计算营业收入,致使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,是重要违法事实之一。
海越能源申辩称这是“会计准则适用理解偏差”,不存在主观故意。然而,监管部门并未采纳该说法,明确指出责任人未能保持应有关注,必须承担相应责任。这一表态传递出强烈信号:误用“总额法”并非可接受的会计自由裁量,而是不可触碰的合规红线。
海越能源此次被罚,值得众多上市公司引以为戒。“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”并非个别公司的偶发失误,而是财务披露中较为普遍且极具误导性的惯用手段。部分企业借此夸大营收规模、营造增长假象,扰乱了市场的估值基础。
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判断,远不止技术性问题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,“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”是核心判断原则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不少上市公司在通道类、代理类业务中违规使用总额法,以扩大营业收入规模、美化财务报表。这种“业绩幻觉”一旦形成,不仅会误导投资者的判断,还容易成为财务舞弊的温床。
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,笔者认为,上市公司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:
其一,全面审视自身收入确认政策,开展专项自查。所有涉及贸易类业务的上市公司,尤其是处于供应链、平台服务、通道销售等行业的企业,应组织财务团队,对涉及代理、转售、分成等业务的收入确认口径进行深入自查,识别是否存在不当使用总额法的情况,并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可能的调整方案,避免被监管立案调查后追悔莫及。
其二,建立财务合规责任制,明确高管问责机制。上市公司相关岗位人员需明确,身处其位,必担其责。同时,建议上市公司强化对“签字责任”的培训,明确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董秘、财务总监等在财务处理中的职责分工和签署义务,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到个人。
其三,重视外部审计意见,规避“内部视角盲区”。对于涉及重大判断的收入确认事项,公司应建立外部会计咨询和独立董事财务复核的双重把关机制。在年报、定增等关键环节,要充分重视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意见,提升信息披露决策的独立性与专业性。同时,通过公告如实对外披露,以此降低自身合规风险。
海越能源的教训不应局限于该公司自身整改,更应成为整个市场对“总额法误用”问题的一次深刻警醒。监管层态度明确,市场信号清晰,相关企业若不及时自查自纠配资炒股配资家门,恐将重蹈覆辙,付出惨痛代价。